評論: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公共安全責任
2015-01-24 13:1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跨年之夜上海外灘踩踏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后果,面對逝去的36個年青的生命,痛定思痛,對政府的問責、對公民安全意識的討論,痛定思痛,最重要是亡羊補牢,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公共安全責任,杜絕公共安全惡性事故的發(fā)生。
上海外灘踩踏造事故被定性為一起對群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fā)的擁擠踩踏并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黃浦區(qū)政府對事件發(fā)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對事件發(fā)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相關官員11位直接責任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這一處罰表明:提供公共服務和關注公共安全政府負有完全責任。
可以說包括上海市在內的許多地方政府在有組織的活動的責任和能力都是很強,但薄弱點就出現在平時的公共地點,群眾性聚集場所政府部門要主動作為,隨時把控。這次事件就暴露出上海市公共安全管理盲點,特別是對無主辦單位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風險評估不足,準備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疏漏。事發(fā)當晚預警不力、應對措施不當。民眾表現出的風險意識薄弱,也另一個側面反映出政府公共安全意識的缺失。
說一千道一萬,不如政府職能部門切實擔負起公共安全責任。上海踩踏事件再次引發(fā)了人們對城市安全打管理的討論和深思,如何從中吸取教訓,強化政府現有不適應公共安全防范的體制,完善大城市運行管理應急聯動機制和響應程序,這才是我們付出代價之后的共識和當務之急。(央廣網評論員廉軍)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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