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北京2月12日消息(記者孫瑩)據(jù)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guī)劃》今天(12日)向社會發(fā)布,共確定6個方面46項改革任務,推動檢察職能得到全面、充分履行。
最高檢《改革規(guī)劃》提出要完善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突出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的主體地位,真正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最高檢檢委會專職委員萬春分析,特別是落實檢察長直接辦案制度,督促擔任領導職務的檢察官辦案常態(tài)化,并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和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件。同時還要做到“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jiān)督”。
專業(yè)化是新時期檢察改革的重要方向。萬春說,比如在辦理環(huán)保、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時,涉及一些專門性知識,可以探索從相關行政機關聘請具備專門知識的人,與檢察人員共同辦案,或提供相關領域?qū)I(yè)知識咨詢,共同保護社會公共利益。
依據(jù)《改革規(guī)劃》,最高檢將以成立正式的未成年人檢察廳為新起點,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相關工作。
萬春介紹,檢察機關將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錯未成年人臨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級處遇和保護處分制度;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詢問、救助機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
規(guī)劃還要求促進法治進校園活動制度化,進一步推進檢察官法治副校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設;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推動專業(yè)化和社會化的有效銜接。
共和國聲音日歷|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