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像騎共享單車都不用花錢了!”昨日一大早,很多Hello bike的用戶就收到“3月30日凌晨到4月4日24時免費騎行哈羅單車”的推送消息。在此之前的27日、28日兩天,這家單車短途騎行15分鐘內免費。最近,落地福州的各家共享單車紛紛推出免費騎活動。有的甚至還給騎行者發(fā)紅包。不少人在叫好的同時,也對這種“燒錢大戰(zhàn)”能否持續(xù)、會否重蹈“網約車”的覆轍產生了擔憂。(3月30日《福州日報》)
看到各家共享單車的“燒錢大戰(zhàn)”,人們很容易想起網約車當初的情形。從市民角度看,商家“燒錢大戰(zhàn)”的結果,應讓市民更方便、更實惠。但事實上,商家是借助市民對共享單車的使用體驗做廣告、爭地盤,誰做得好,誰得到市民的認可,誰就可能是最大贏家。而夾在其中的監(jiān)管者,恐怕也不要閑著,注意搜集相關信息,以便能夠未雨綢繆。
目前,各家共享單車的“燒錢大戰(zhàn)”,只停留在發(fā)紅包、價格優(yōu)惠等層面。接下來,商家們會不會在單車投放當量、服務模式方面有新的動作,還沒有準數。制訂共享單車服務條例,擬定城市共享單車的商家數量,界定共享單車商家的責任與義務,通過合理、公平的方式方法,化解可預見的問題和矛盾,對未出現的現象提出商榷途徑,需要有前瞻性思維。
對進入城市的各家共享單車設置準入門檻和規(guī)則,是基本的管理。如果共享單車只是憑經濟實力,以“大魚吃小魚”的方式實現最終的市場控制,恐怕仍然是粗放式的,甚至是很不合理的。共享單車設置準入門檻和規(guī)則,就是要商家提供先進的共享單車服務理念和服務模式,并引進推廣開來,給市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務時,也不給城市帶來混亂無序和麻煩。
對已經進入城市的各家共享單車,也應建立相應的跟蹤、報告制度。其中,商家的定期報告制度是必須的,報告內容需要共同商量;市民的意見呈報、反饋機制,也需要有對應的部門承接;意外性事件以及可能對城市形象和聲譽產生負面影響的問題,也應當及時跟進,并制訂較完善的應急預案機制。所有這些,說易行難。
總之,共享單車商家血拼,市民群眾期待的共享單車服務模式還沒有明朗,監(jiān)管者不能安安穩(wěn)穩(wěn)地坐觀其變,早動早做早預防,要比棘手時再倉促應對好。(卞廣春)
編輯:
林馥榆
關鍵詞:
上海;共享單車;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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