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妻子33年前與侄同居生活 為懲罰拒不離婚
2015-11-04 10:14:00 來源:蘭州晨報
本報訊 (記者李輝)10月22日上午,榆中縣法院和平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奇的離婚案?紤]到當(dāng)事人雙方年屆古稀,子女們又恥于母親的拋家行為后,和平法庭決定走進農(nóng)家院落解決宿怨?fàn)幎恕?/p>
原告女方老范現(xiàn)年70歲,被告男方老楊現(xiàn)年71歲。老楊因為腿腳不便,一直和大兒子住在一起。提起妻子老范,老楊及子女們情緒都難以平靜。據(jù)老楊講,33年前,妻子老范離家出走,可恨的是她竟走進了老楊的親族侄兒家,與其另組家庭,生兒育女。對此,老范也有說法,她和老楊結(jié)婚時年紀(jì)小缺乏了解就草草把自己嫁了,后來生活壓力太大,自己就離開了家。而對于日后是否如老楊所講,老范又和他人重組家庭,老范并沒有確認。庭審中,老楊表示堅決不離婚,并稱原因不是感情難以割舍,而是為了懲罰妻子當(dāng)初的不負責(zé)。老范則表示,33年來雙方從未辦理過離婚手續(xù),這樣的日子應(yīng)該有個頭。該案因牽扯很多,宿怨太深,法庭將延期宣判。
作者:李輝
編輯:朱薇
關(guān)鍵詞:老楊;老范;同居生活;原告;宣判
10月22日上午,榆中縣法院和平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奇的離婚案?紤]到當(dāng)事人雙方年屆古稀,子女們又恥于母親的拋家行為后,和平法庭決定走進農(nóng)家院落解決宿怨?fàn)幎恕?/p>
2015-11-04 07:18:00
與子女簽分家協(xié)議后反悔 父親訴求確認合同無效,家住北京市通州區(qū)的老楊夫婦在某村共有三處院落,2013年,老楊夫婦與三名子女訂立分家協(xié)議,約定每名子女分別所有一套院落,同時按照約定履行對老楊夫婦的贍養(yǎng)義務(wù)。
2015-09-02 17:29:00
(記者李婧)家住北京市通州區(qū)的老楊夫婦在某村共有三處院落,2013年,老楊夫婦與三名子女訂立分家協(xié)議,約定每名子女分別所有一套院落,同時按照約定履行對老楊夫婦的贍養(yǎng)義務(wù)。
2015-09-01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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