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應至少設置一套交付樣板房,不同裝修標準的應分別設置交付樣板房。近日,省建設廳就規(guī)范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交付樣板房發(fā)布通知,并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jù)規(guī)定,交付樣板房一般應設置在預售住宅房源內(nèi),并在預售前建造完成、提供展示,確需在預售住宅房源以外設置的,其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裝修標準應與待交付的預售住宅房源保持一致。同時,交付樣板房的保留時間,自全裝修商品房交付消費者之日起不少于6個月,或者自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通知強調(diào),項目銷售現(xiàn)場和交付樣板房內(nèi)應公示施工總承包、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信息,以及裝修主要材料、設施設備清單明細,清單明細應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一致。交付樣板房不得加裝合同約定交付標準以外的設施設備,實行“所見即所得”。 (記者 方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