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鄂爾多斯市委召開全市廳級領導干部大會,宣布自治區(qū)黨委關于鄂爾多斯市干部任免職的決定。

  自治區(qū)黨委決定:
  李理同志任鄂爾多斯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斯琴畢力格同志不再擔任鄂爾多斯市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