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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瑩:今后要把重點放在解決法“管不管用”問題上
2014-03-04 11:27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wǎng)北京3月4日消息 2014年3月4日11:00,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fā)布廳召開,大會新聞發(fā)言人傅瑩向中外媒體介紹本次大會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傅瑩表示,提高立法質(zhì)量是本屆人大常委會一直以來非常強調(diào)的一個方向。同時,這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決定當中明確提出的要求。大家知道,我們國家是在2010年建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經(jīng)過多年努力的結(jié)果,也是我們國家在依法治國建設道路上很重要的一個成就。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下一步重要的是要完善這個體系。其中提高立法質(zhì)量就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我們需要下比較大的力氣去提高法律質(zhì)量。用更通俗的話講,過去我們是要解決我們國家有沒有法的問題,今后要把重點放在解決我們的法管不管用這個問題上。
在做法上,我們采取了一系列提高的措施:第一,提高法律的可執(zhí)行性。在立法當中盡可能規(guī)定得更加具體、更加明確,讓立法更加精細化。第二,要讓社會公眾更多地參與我們的立法。比如在審議法律草案的過程中,不僅是初審(第一次審議)時向社會公布,第二次審議之后也要向社會征求意見。第三,我們還增加了一個環(huán)節(jié),在法律草案表決通過之前增加了評估環(huán)節(jié)。比如旅游法,去年旅游法在三審之前,我們就邀請社會各界來評估一下,有一些條文是不是合理、執(zhí)行性怎么樣?這樣能讓立法的考慮更加周全。第四,增加人大牽頭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比如剛才說到的旅游法,以及去年通過的特種設備安全法,都是人大牽頭起草的。同時,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強協(xié)調(diào),這也是落實三中全會精神,能夠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的一個有效保障。
編輯:楊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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