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12日發(fā)布公告稱,持有2025年小麥、玉米、大米、棉花、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shù)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fā)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fā)展改革委、商務主管部門。小麥、玉米、大米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tǒng)交還,棉花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棉花進口配額管理系統(tǒng)交還,食糖通過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tǒng)交還。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對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額的最終用戶,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對相應品種按比例扣減。
獲得本公告第一條所列商品2025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畢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相關分配細則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分配時未獲得2025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
編輯: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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