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建立統一的國家司法救助機制
2016-09-19 07:25:00 來源:新華社
記者1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我國法院正積極探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改革,接下來將建立統一的國家司法救助機制,暢通申請渠道,并嚴格落實救助范圍和標準的統一。
據悉,最高法將“推動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作為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確定天津市、四川省、甘肅省、云南省的法院作為試點地區(qū),積極開展各項探索改革。今年7月,最高法出臺了《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規(guī)范審判執(zhí)行中困難群眾的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在天津,法院實現了案件受理、救助范圍、救助程序、救助標準、經費保障、資金發(fā)放的“六個統一”,當事人滿意率接近百分之百;四川高院從盤活救助資源、簡化救助流程、推進陽光運行三方面入手,初步建立了保障有力、協調高效、環(huán)環(huán)制約的司法救助工作新機制;云南高院探索實行多項聯動機制,將涉訴特困人員的“社會保障情況”作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前置條件,規(guī)定符合社會保障條件的,優(yōu)先予以社會保障救助。
據統計,2014、2015年,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安排的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總額分別達到24.7億元和29.49億元。2014年,全國共有8萬余名當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在近日舉行的全國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改革推進會上,最高法院副院長陶凱元指出,各級法院要以實現“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為目標,以天津法院創(chuàng)造的“六個統一”改革經驗為示范,以公開透明為保障,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高法同時提出,各級法院要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機構、經費保障機制、監(jiān)督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堅持嚴格司法,提升案件辦理質效,加強司法救助制度與黨委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其他司法工作的對接,通過國家司法救助改革切實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記者羅沙)
編輯:于方若
關鍵詞:司法救助;救助制度;司法公信力
最高檢:七類司法救助申請人檢察機關應予以救助,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fā)《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進一步規(guī)范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2016-08-30 10:34:00
3月15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2015年我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況,并向社會發(fā)布了3起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收到申請救助材料后,省高院認真審核,認為侯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遂決定給予侯某2萬元的司法救助,初步緩解了侯某的經濟窘迫情況。
2016-03-16 10:46:00
今后,一些因案件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將可獲得國家司法救助。對于審批同意的司法救助,財政部門應及時將救助資金撥付辦案機關,辦案機關在收到撥付款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救助資金。
2015-12-08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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