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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無證酒駕加油后拒付費 碾壓加油女工獲刑6年
2015-01-26 15:33:00 來源:成都商報 說兩句 分享到:
2013年1月9日凌晨,一名男子駕駛無牌照奔馳車在宜賓華潤燃氣天科江北加油站加滿油后,拒付油費并開車輾壓加油女工,致使加油工劉某6根肋骨被壓斷。經(jīng)酒精檢測,犯罪嫌疑人張達血液中酒精濃度為91.7mg/100ml,屬醉酒駕駛(成都商報曾報道)。近日,宜賓市翠屏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張達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張達有期徒刑6年,并賠償受害人劉某醫(yī)療費等費用1.6萬余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月8日晚,被告人張達與丁某等人在宜賓市翠屏區(qū)某魚莊吃飯,席間喝了些白酒。隨后,幾人又來到一家KTV唱歌喝酒,張某又喝了不少啤酒。一行人玩耍至1月9日零時左右,張某駕駛一輛無號牌“奔馳”汽車離開。
據(jù)受害人加油工劉某介紹,9日凌晨零點20分左右,張達駕車駛入內(nèi)宜高速公路北站附近的華潤天科江北加油站加油,她給奔馳車加了460元汽油后,張達拒付加油款?吹綇堖_上車準備離開,劉平趕緊叫來同事劉文全和李曉東耐心勸導對方。劉某說,爭執(zhí)幾分鐘后,張達突然啟動汽車強行駛離加油站,將她撞倒,并從其右側身體輾過。公安機關查明,張達將劉某撞倒后,駕車經(jīng)內(nèi)宜高速公路往自貢方向逃逸。
據(jù)張達交待,事后自己稍微清醒后,害怕犯了命案,于是駕車到自貢市沿灘區(qū)另一加油站內(nèi),要求該加油站員工黃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在此等候公安民警前來。凌晨1時50分許,沿灘公安民警趕到該加油站,將在此等候的張達抓獲歸案。張達歸案后如實供述了其作案事實。
宜賓翠屏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達醉酒后在宜賓市區(qū)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駛入加油站加油,因拒不支付應付加油款被阻止后仍強行駕車逃離并致人輕傷,后又駕車駛入另一城市的加油站,在此過程中給不特定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前述判決。彭屏 蘇周彬 記者 羅敏
編輯:劉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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