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4日消息(記者孫冰潔)12月3日,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湖南省出具了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驗收意見。記者今日(4日)從民政部獲悉,至此,全國除港、澳、臺外,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地名普查成果全部通過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全面審核和入庫驗收,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驗收工作全部完成。

地名普查標志整體形狀為傳統(tǒng)圓形徽標樣式,以藍色為主色調,以中國地圖為主體,上面書寫“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文字和地名普查的拼音首字母。(資料圖)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況,掌握地名基礎數(shù)據,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為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地名信息。1980年,中國進行了第一次全國范圍的地名普查。普查對象包括全國農村人民公社生產大隊以上的行政區(qū)劃和駐地名稱,城市中的街巷名稱,以及主要的山峰、河流、湖泊、島嶼等自然地理名稱。并詳細普查了包括地名的來源、含義、歷史變遷和地理位置等信息。
據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從2014年7月開始,歷經4年多時間,在全國共采集地名約1322萬條、地名標志約74萬個,修測標繪標準地名圖2.4萬多幅,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地名的名稱、位置及相關屬性信息。
據記者從民政部了解,下一步,各地將按照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繼續(xù)做好普查成果完善和轉化利用工作,同時更好地發(fā)揮地名普查成果在促進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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