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 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廣西大學在2017年高考招生中繼續(xù)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結合我校自身辦學特點和學科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擇優(yōu)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及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一、招生對象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進步,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已報名參加廣西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高中畢業(yè)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為100人(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2%)。
三、報名及網審
1.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5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
考生嚴格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以下申請材料:
(1)從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請表掃描件 (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成功后生成的帶條形碼的申請表,考生所在中學負責核實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由負責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請按頁碼順序上傳。)
(2)自薦報告、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和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3)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溫馨提示:因報名系統(tǒng)需考生填寫信息和上傳資料較多,請考生務必提前熟悉報名系統(tǒng),充分準備后慎重進行點擊確認,避免因考生個人對報名系統(tǒng)不熟悉出現(xiàn)錯漏導致無法通過網審。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確認考試
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公示結束后,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完成確認參加考試工作,未在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考試并完成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交納測試報名費90元/人(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物價局桂物價[2010]371號文件收費),繳費等相關事宜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gxu.edu.cn/)另行通知。確認考試的考生自行通過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獲取考務信息,持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3. 郵寄書面材料
考生網審通過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報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書面材料要求與網上報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中學審核蓋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請表、自薦報告、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報名系統(tǒng)中上傳的所有獲獎材料,同時要求在復印件上加蓋中學公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以及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考生須按以上材料順序裝訂成冊。
2.筆試和面試的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3.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yè)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加強對考核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嚴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評人員,嚴明工作紀律,確保公平公正。
4.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入選專業(yè)、錄取名單以及相關信息等均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gxu.edu.cn/)、廣西招生考試院(網址http://www.gxeea.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5.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進行審核,要將為自主招生報名考生出具的相關材料在校內進行公示。如存在弄虛作假申請者,一經查實,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6.凡發(fā)現(xiàn)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廣西大學君武館108室
郵編:530004
電話:0771-3232999
傳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本簡章已報請教育部備案,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九、本簡章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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