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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提上議程
2013-11-05 10:12 來源:證券日報我要評論
據(jù)中國證券網消息,發(fā)改委專家透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或將于“十二五”期間施行。此前,國家能源局在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宣布將研究開征化石能源消費稅,并研究對煤炭資源稅進行從價計征。據(jù)了解,國務院對化石能源從價計征資源稅的政策醞釀已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下稱《暫行條例》),在2011年11月將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征收比例為銷售額的5%~10%。而盡管煤炭資源稅仍采取從量計征,但焦煤稅額標準由8元/噸調整為8~20元/噸,其他煤種統(tǒng)一為0.3~5元/噸。
◎雖然,不少煤企稱目前所承擔的稅費負擔已經不輕,如再改為從價計征,則會進一步增加稅負。據(jù)中國煤炭工業(yè)協(xié)會統(tǒng)計,目前對煤炭企業(yè)所征收的稅費包括:煤炭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等。不過煤企的議價能力使其有很強的成本轉嫁能力,一旦稅費負擔上漲,極易導致下游焦化廠、發(fā)電廠成本上升,影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更值得擔心的是國家經濟增長和通脹水平。
更重要的是,資源稅的征收目的是要促進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節(jié)能減排,關系到長遠的發(fā)展。大局當前,煤企的抱怨微不足道。
編輯: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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