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31日消息(記者丁玲娜)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去產能”位列今年五大結構性改革之首,“僵尸企業(yè)”無疑收到了最后通牒。他們長期依賴政府補貼、銀行續(xù)貸,卻連年虧損、難以為繼。他們即將面臨被清除、依法破產清算或者重整的命運。然而,“僵尸企業(yè)”的生死,牽一發(fā)而動全身。要想“動刀子”,難度極大。經濟之聲記者近日跟隨央行調研組,前往民營經濟活躍的溫州采訪,觀察去產能的地方探索,推出系列報道《“僵尸企業(yè)”變形記之溫州樣本》。今天請關注第四篇《溫州變,其他地方能否跟著變?》。
“溫州經驗”,為啥全國推廣有難度?
如今再問起溫州的“僵尸企業(yè)”現狀,很多親歷5年前局部金融危機的人,都會長舒一口氣,最糟糕的時候過去了。溫州摸索了一套地方經驗,從2013年到2015年,當地法院一共審結“僵尸企業(yè)”破產案件425件,審結比例占浙江省的一半以上。
“僵尸企業(yè)”在溫州發(fā)生的蛻變,能否在其他地方復制呢?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yè)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認為,“溫州經驗”不太容易推廣。
李曙光:(溫州)地方政府的能力、財政能力、環(huán)境等等都不一樣,都會比中西部地區(qū)、重工業(yè)(多)、經濟下行壓力大的地區(qū),處理起來更加容易些。
“一攬子”方案行不通,必須一事一議,特事特辦
回望三年多來處置“僵尸企業(yè)”的一場場“攻堅戰(zhàn)”,溫州的確有很多“地方特色”。最鮮明的就是“一事一議”、特事特辦。溫州市政府相關人士介紹,碰到棘手難題時,往往一個企業(yè)、一家銀行,就只用一種專門政策。
相關人士:我舉個例子,一個企業(yè)又有民間集資,又有N家銀行貸款。民間集資好辦,都是民間欠的;N家銀行貸款,貸款的期限不同、性質不同、抵押物不同,有些是有抵押,有些是沒有抵押,有些是有擔保,有些又是信用貸款。這時候如果出現了這種風險,你說我用什么(標準)給你統(tǒng)一計算一下。整個的民間債、銀行債就算十個億,現在清產核資只有五個億了,那我能一拍腦袋說行,各家都五個億,都50%砍掉,行嗎?不可能的事情。
像這種情況,就不能套用所謂“一攬子”解決方案。
相關人士:一攬子的解決方案其實是基層最歡迎的,是減少基層工作協(xié)調壓力的。但是在實踐當中反而是最不可實行的。
“創(chuàng)造”辦法解決“僵尸企業(yè)”尷尬處境
溫州在處置“僵尸企業(yè)”時,還會經常陷入“下有對策,上無政策”的尷尬處境,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建新拿企業(yè)破產重整成功后涉及的納稅問題舉例:
徐建新:原來的企業(yè)法人被列入了稅務的黑名單,現在重整成功以后,實際上法人已經變更了,照理講稅務登記證也應該變更,但是稅務局往往認為這個企業(yè)以前欠稅,如果把它變更掉的話,就可能逃稅,逃稅的話我稅務局要承擔責任,所以他不來變更。
碰到這樣的問題,有關部門就只能在溝通協(xié)調后,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創(chuàng)造”出解決辦法。
徐建新:我們(法院)商請稅務局通過第二次聯(lián)席會議紀要,解決了這個問題。這個當然就是我們溫州暫時的政府支持的解決辦法。
與此同時,溫州也正在努力把地方的探索,反映給更高決策部門。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副行長陳明衡說,“僵尸企業(yè)”破產重整后,它在銀行的信用狀況如何修復,就需要頂層設計的支持。
陳明衡:我們做了一些突破,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要明確信用修復相關條款。
經驗不可照搬,觀念值得借鑒
一條條具體的經驗雖然不能完全照搬,但溫州處置“僵尸企業(yè)”的觀念和做法,有很多值得其他城市借鑒的地方。
面對“僵尸企業(yè)”對中國經濟造成的困擾,中國企業(yè)改革與法治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認為,清理“僵尸企業(yè)”已經刻不容緩,在當前的市場環(huán)境下,更需要像溫州那樣,不斷嘗試用市場化的方式解決問題。
周放生:中國需要一場用市場化方式處置“僵尸企業(yè)”的啟蒙,從觀念上、程序上、方式上,都需要啟蒙,實現轉型,實現行政方式向市場方式轉型。
由此觀察“溫州經驗”的啟蒙意義,溫州市政府相關人士總結,無論在哪種市場環(huán)境下,辦企業(yè)都有可能犯錯,可貴的是知錯就改,破產機制就是一種糾錯機制,最終目的是把“僵尸企業(yè)”占用的資源重新盤活。
相關人士:就是讓你占有的資源釋放出來。占有的土地資源、占有的機器設備、占有的一些其他流動性資源,甚至原來養(yǎng)活的一些工人、工程師都要釋放出來,讓這個資源能夠得到重組,才能轉型升級。
事實證明,有生存能力、符合產業(yè)政策導向的“僵尸企業(yè)”復活之后,照樣能走出一片新天地。溫州中院民六庭庭長方飛潮,就碰到過這樣的企業(yè)主,“無債一身輕”之后,他相信還能東山再起。
方飛潮:我接觸過很多老板,他說我破產,我根本不怕,破產以后,以我的這個人脈關系和經營能力,他說我東山再起的機會也是很大的。但是現在債務纏身的話,債權人是24小時跟著的,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
央廣短評:處置“僵尸企業(yè)”,亟待配套改革。
溫州處置“僵尸企業(yè)”的具體做法,不能完全照搬,但至少在觀念上給我們三點啟示:一是政府并非大包大攬,讓市場說了算;二是不搞“一刀切”,因企施策;三是容忍“試錯”,知錯就改。
就像報道中說的,中國需要一場用市場化方式處置“僵尸企業(yè)”的啟蒙,從觀念上、程序上、方式上,都需要啟蒙。
當然,啟蒙只是一個方面。溫州的探索也反映出:從全國層面看,諸多配套改革還需發(fā)力,比如“僵尸企業(yè)”破產重整后,銀行信用狀況如何修復?還有最核心的關切:如何處理好銀行壞帳與人員下崗分流問題?如何將短期內受到的經濟沖擊降到最低?
這些都引發(fā)了利益相關方的擔憂。數據已經顯示出來,2007年6月新《破產法》實施以來,破產案件數量并沒有像預想的那樣上升,反而從2001年的9000多件,逐年減少到每年三四千件,甚至曾下跌到1千多件。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認為,現行企業(yè)破產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生產要素市場等不健全、不完善,一些政策措施不配套,致使一些地方政府、企業(yè)、銀行、法院對“僵尸企業(yè)”的“出清”望而生畏,對企業(yè)依法破產或依法重整更是很少問津。
“僵尸企業(yè)”是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的重大障礙,依法破產清算或者重整,已經是共識。但是現狀告訴我們:要解除利益相關方的憂慮、觀望情緒,有力、有效處置“僵尸企業(yè)”,配套改革必須盡快跟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