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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實現(xiàn)個稅以家庭為單位征收
2014-03-03 13:13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導讀】全國兩會聚焦個稅問題,全國政協(xié)委員、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去年提案“按家庭征稅”,得到的回復是“條件還不成熟”。經(jīng)濟之聲評論:期待差別化稅收盡快落實。
據(jù)經(jīng)濟之聲《央廣財經(jīng)評論》報道,個稅問題是最近幾年每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和公眾的討論焦點。全國政協(xié)委員、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去年提交一份關于個稅的提案,他建議把個人所得稅起征參考點上調(diào)到6000元,允許納稅人選擇以個人或按家庭為單位申報納稅,并考慮家庭的實際負擔。
最新消息是,國家相關部門已經(jīng)就李書福的提案給出書面回復,大意是“依照目前實際情況、技術水平,還不能允許納稅人按家庭申報納稅!苯衲辏顣T谌珖䥇f(xié)會議上還會提交和個稅改革相關的提案,這次依然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制定科學合理的稅率。
一直以來,關于“我國人均稅負是不是太高”一直存有爭議。統(tǒng)計顯示,在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近2/3來自中低收入家庭,所有流傳著一種說法:現(xiàn)在個人所得稅已經(jīng)淪為“工薪所得稅”。我們經(jīng)濟之聲的特約評論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就認為,目前中國的稅負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階層,富裕階層的稅負相對外國來說顯得太輕了。公眾不僅希望繼續(xù)提高起征點,更呼吁從分類向綜合征收邁進。社會上類似于“按家庭征收個稅”的呼聲并不少,為什么說目前條件還不成熟?相信這是大家都很關心的話題。
經(jīng)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清對此評論。
經(jīng)濟之聲:我們來看一下李書福去年提交的提案。他認為,以家庭為單位計算征收個稅既能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支出情況,也使獲得同樣收入的家庭交同樣的稅,從而能更好的體現(xiàn)公平的要義。出發(fā)點看上去不錯,為什么國家相關部門回復說"條件還不成熟"?未來有沒有可能以家庭為方式計征個稅?
朱清:這得從我們國家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談起,我們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它最主要的征收方式是叫做源泉代扣代繳,就是納稅人不用到稅務機關去添申報表去交稅,都是各個單位支付所得單位代溝代繳,你像我們的職工都交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但是那個職工也沒有添過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都是單位就是代溝代繳了,現(xiàn)在我們的個人所得稅一個它是分類征收,我們有11大類所得,工資、勞務報酬、稿籌等等。另外一個我們的特點就是剛才你們談到的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家庭為單位征收就是比如說我們現(xiàn)在核心家庭,就是夫妻兩個帶一個小孩,現(xiàn)在夫妻兩個工作的我們每個家庭的費用扣除標準就是媒體上通常講的起征點是3500,夫妻兩個加一塊這個家庭的起征點就是7000了,但是有的家庭一個人上班,夫妻一方工作,另一方?jīng)]有工作下崗、失業(yè)等等,這樣的家庭實際上它的起征點就是3500,可是我們個人所得稅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家庭的基本的生活開支這部分收入滿足基本衣食住行,基本生活開支的這部分個人工資收入是不能被征稅的,所以你看兩個家庭,如果大家都是兩口子都工作的話那么也無所謂,大家也都是7000的免征額,7000的扣除標準,但是如果有一個家庭是3500,一個家庭是7000,就顯得不公平,所以我也聽到了很多人呼吁,包括我們現(xiàn)在一些學者也都建議,是按照家庭為單位征收,因為國外有一些國家就是按照家庭為單位征收的,但是這個問題你要怎么看?我聽說你剛才談到稅務總局回復征收管理,這里重要的一點就是如果我們統(tǒng)一規(guī)定按家庭為單位征收,這樣的話,首先我們各個單位源泉扣繳,但最后就需要補一個環(huán)節(jié)就是個人申報納稅,因為什么呢?你一個單位扣繳的可是一個人的收入和家庭的收入是不一樣的,一個人的收入因為我們的個人所得稅都是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你收入高了以后,可能使用的稅率就高了,所以這樣的話以家庭為單位納稅和我們現(xiàn)在提出來綜合分類相結合,實際上就要求一個,就是說需要個人申報納稅,那么個人申報納稅就需要一些配套的條件,一個就是個人的收入它有很多有工資、勞務報酬、利息等等,像這些收入你都要加總,這就是我們要說的綜合分類相結合,像美國就是采取這種,這需要有一個個人收入記不住怎么辦?是不是需要社會給你支付所得的這些單位給你記,你上一年的收入我給你扣了多少稅,這樣你才能申報。第二個如果納稅員不遵從,他不報,我們稅務機關是不是有辦法通過各種途徑能夠掌握納稅人的申報,不然的話就是一些比較依法納稅的人他納稅,但是不遵從的人有一些偷稅漏稅行為的人,這樣他就不納稅我們也查不到,這樣的話納稅人之間就不公平,所以我們現(xiàn)在要積極的創(chuàng)造條件,為家庭申報或者為綜合分類相結合的這種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方式創(chuàng)造條件。但從眼前來看,稅務總局認為目前還達不到非常公平的沒有遺漏的這樣做到這種個人以家庭為單位申報。
經(jīng)濟之聲:核心問題就是申報方式,這種個人保稅這種方式在咱們國家很難普及,運作起來成本可能太高了,所以說這種以家庭保稅條件不成熟,既然不成熟的話,您覺得眼下我們可能采取的稅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有什么?
朱清:這個我們學界也都提到,盡管我們以個人申報完全考慮這種家庭為單位不太容易,但是我們可以做一些修修補補的局部的調(diào)整,你比如說家庭我們現(xiàn)在還是以個人為單位申報納稅,單位代扣代繳,但是如果家庭成員有一方下崗失業(yè)沒有工作,是不是可以憑借證明,勞動部能開的證明可以到他工作的單位,有工作的一方爭取一個附加扣除,我們認為這個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比如說我的太太下崗失業(yè)了,那么我可以拿著她的下崗失業(yè)證明到單位里面可以再要求一個,比如說2000塊錢、3000塊錢的附加扣除,這樣的話我的家庭除了我的3500扣除以外,我太太比如有一個3000元的附加扣除,那我的家庭也是6500的扣除,那么你的家庭是兩口子工作是7000的扣除,這樣更公平一些,可以進行,就是下一步剛才你也談到,下一步我們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不是簡單的提高什么起征點,比如說5000、8000,起征點應當隨著物價的上漲不斷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要考慮各個家庭的負擔狀況,有的家庭有下崗失業(yè),有的家庭沒有,有的家庭有重病人有的家庭沒有,有的家庭可能雙胞胎、三胞胎、多保胎,所以這些個性化的費用扣除如果加進我們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就會使我們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更為公平、更為人性化。
經(jīng)濟之聲:那么現(xiàn)在還有一種討論,就是目前咱們國家的人均稅負到底高不高?這個問題您是怎么看的?
朱清:現(xiàn)在我們?nèi)司愗撟罱缈圃何铱吹揭灿幸粋報告,就是我們談到了這是大體上我們財政收入去年是12萬9千億,大數(shù)13億人,大體上上交財政收入是1人1萬塊錢,是這么一個報道,但是這里面大家需要注意的就是我們這個財政收入并不是說是一個人人平均都上交1萬塊錢,這是一個大的數(shù),我們現(xiàn)在的稅收去年財政部目前公布的數(shù)字,去年我們的稅收11萬億,大數(shù),110500億,那么占我們的GDP19.4。另外一點你要跟國際比較的話,因為國外社會保險的繳費,社會保險我們現(xiàn)在叫五險,也作為一種稅收,我們國家目前還不是稅,我們國家還是一種費用,如果你把五險的繳費也作為稅收,我們算了一下,大體上大約占GDP24,這個你跟國外來比,國外的稅收就是我們現(xiàn)在的稅收加社會保險繳費大約要占到GDP40%-50%,所以你從簡單的數(shù)字比較來看,我們國家的稅負沒有發(fā)達國家高,但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稅負不能僅從這個比例也就是這個稅收占GDP的比重,更主要的還是從財政支出上,就是你的稅用于什么方面,如果說我們的稅收100%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際上你比例高一點,老百姓之間的收入再分配,你像瑞典,瑞典是一個收入分配很公平的國家,瑞典的基尼系數(shù)才0.24,我們現(xiàn)在的統(tǒng)計公布是0.47。
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研究院教授林雙林認為:“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就是把工薪、股息財產(chǎn)所得和其他收入綜合在一塊征稅,形式上類似于日本實行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模式。對于綜合征收的部分,應把所有收入進行加總制定統(tǒng)一的稅率,而分類的部分則單獨制定稅率!
中國社會科學院專家張斌建議,個稅改革應該更加體現(xiàn)以“人”為中心,綜合考慮收入情況和負擔情況。在建立起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后,逐步實現(xiàn)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和差別化扣除模式,從而充分照顧到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楊衛(wèi)華指出,推進個稅改革及征管模式的轉變,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從而達到公平稅負,為我國市場經(jīng)濟創(chuàng)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以調(diào)動一切勞動者的積極性。

編輯:賈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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