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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2千元存款20年變9萬遭銀行拒付 專家稱應賠償
2012-01-13 19:18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我要評論
中廣網(wǎng)北京1月13日消息 據(jù)經(jīng)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近日,關于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拒絕履行20年前的合同一事可謂是炒的沸沸揚揚,在人們驚訝的同時,也有幾分的心寒。
先來說說這件事的原委。1989年7月,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青縣支行面對廣大儲戶,推出了一項名為"生活基金"的儲蓄業(yè)務,稱存入的錢該行將按國家利率和保值貼補率給予累計計息。青縣儲戶駱先生當時存了2000元,按銀行給的一張《“生活基金”儲蓄可得利息一覽表》,按照上面的計算方式,我這2000元20年到期后,應得9萬余元。到了2009年,駱先生去取這筆錢的時候,銀行方面卻以利息太高、存期太長,不符合央行規(guī)定為由,拒不兌現(xiàn)。
駱先生當時自己正好做生意,手里有些積蓄,而他的兒子又小,便想給孩子存一筆錢,等20年后取出來正好可以給孩子做大學學費。但是等到2009年9月這筆錢到期,他拿著存單去銀行取款時,卻被告知此款不予兌現(xiàn),理由是這張存款單的辦理違反了有關規(guī)定,一是利息太高不符合央行規(guī)定,二是國家規(guī)定的存期最長為5年,沒有20年。就此駱太太也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
駱太太:你說你要有改動你要有嘛你提前告訴我們啊,到現(xiàn)在臨了到期以后,取去這是兩年了,已經(jīng)過去快兩年了吧,1989年存的,2009年到期的。到期了它存的時候,銀行給的說法都不一致,有的說給個6000來塊錢,有的說給個8000來塊錢,還有的說給9000來塊錢,他們各個窗口都說不一致,怎么算它們都沒規(guī)定,沒有準確組織了現(xiàn)在。
報道這事件的燕趙都市報記者小晴向經(jīng)濟之聲表示,當時農(nóng)行負責人給她的答復是因為“央行的規(guī)定擺在那,誰也不敢違反”。
記者小晴:他就說,當時國家也不允許一存存20年的,那意思說20年也是幾年一轉存,幾年一轉存這樣子。他那意思說當年我們給出來的是一種打比方的形式,在那種可以保值,然后利息比較高的情況下,算出來20年后應該是這么多,但是它強調(diào)國家利率也是在調(diào)整,他們從來沒有承諾過20年后就是9萬塊錢。所以他說他們也是一直維護著儲戶的利益,按照各種高利息算出來就是9000多,2000塊錢20年后3、4倍那意思也可以了,但是人家儲戶肯定是不認可的。而且我們也咨詢律師了,他們不是強調(diào)央行的規(guī)定不能違反嗎,但是律師說央行的規(guī)定也不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這種合同不應該受這個影響。
無獨有偶,青縣儲戶胡女士也有相同的遭遇。1989年9月,胡女士的父親也為她辦理了該項業(yè)務,存入了600元,存期也是20年,按照銀行當時給出的一覽表,這筆錢到期后本息應為2萬余元。胡女士說:“那時600元可是父親一年半的工資啊,我家再困難父親也沒動這筆錢,就想著等我長大了再拿出來,沒想到現(xiàn)在銀行竟然不認賬了! 燕趙都市報記者小晴對這一事件表示出不理解,銀行這樣的行為是否是一種欺騙呢?
小晴:反正它意思就是說這都是高利息的,高利息就有高風險,儲戶應該有這樣的判斷。我說怎么判斷,如果是炒股,他知道高利息高風險,你們畢竟是國家銀行,你推出這項業(yè)務,因為寫得特別誘人,你可能10年之后要蓋房,孩子20年之后要上學什么什么的,你現(xiàn)在存上一筆錢到時候取出來就特別能當錢花,這樣大家伙才存的。那個時候2000塊錢也不是幾家?guī)讘艟湍苣贸鰜淼模孟喈斢绣X才能拿出來這筆錢,他當時兒子一歲半,就想著到時候兒子20多歲要么上學要么結婚就可以拿出來用。
編輯:曾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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