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24日消息(記者肖源 左艾甫)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年來,“任性”驢友無視景區(qū)安全警告,執(zhí)意犯險的事件頻發(fā),相關管理部門組織公共救援后,這筆費用到底該由誰來承擔,引發(fā)社會公眾的廣泛討論。
本月中旬,湖北宜昌就發(fā)生了一起這樣的事件:當地點軍區(qū)兩家六人自駕車旅游,無視沿途禁止游泳以及汛期嚴禁進入南津關大峽谷的告示牌,在附近的溪流中游泳時遇險,隨后被當地公安和消防人員救起。六人脫險后,被當地有關部門追索救援費用。對于這些無視自身安全,無視管理警告的任性行為,其救援費用到底該不該由其承擔?
本月10日下午,宜昌市點軍區(qū)的這六個人,在南津關大峽谷附近的溪流中游泳。因上游突發(fā)大水致河水水位上漲,6人被困河中無法返回路面,隨即報警。接報后,夷陵區(qū)公安和消防隊員迅速前往施救。隨后,民警將6名當事人帶回小溪塔派出所詢問核實有關情況。此次施救共出動消防車3臺、橡皮艇1艘、警車4臺,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及相關工作人員共54人。
宜昌市夷陵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盛艷說:“他們去的這個下牢溪有很多河流、溪流,進入下牢溪里面以后,沿路都有嚴禁游泳的標識標牌,包括還有一些進入峽谷地帶的入口我們都有禁止進入戶外探險的提示,這些游客對周邊所有的提示置若罔聞。”
救援工作結束后,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由宜昌夷陵區(qū)文旅局牽頭,組織多部門共同對當事人進行了法制談話。盛艷說:“2019年年初,夷陵區(qū)的旅游部門、公安、應急管理相關幾個部門共同針對戶外探險游客這種行為產生的救援制定了規(guī)范性文件,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就按照流程進行處理。我們是依據《旅游法》的規(guī)定,游客進入到封閉的或者是不能進入的地段,產生的救援費應該由他個人承擔!
根據《夷陵區(qū)戶外探險活動救援費用追償暫行辦法》,相關部門還對這兩家人下達了《關于追償救援費用的通知書》,并依法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向6名人員主張追償救援費用。盛艷介紹,當時被救游客還是有些抵觸情緒!八麄冋J為,公共資源就該救他,為什么還要承擔后面的費用。我們反復跟他強調,對你的追償不是目的,更多是要警示更多的人,不要去涉險!
本月13日,廣東籍男子周某違規(guī)穿越四川四姑娘山后失聯。四姑娘山景區(qū)聯合小金縣當地警方,經過36個小時成功將該男子救出。四姑娘山景區(qū)也根據相關規(guī)定,開出了第一張有償救援罰單。
四姑娘山景區(qū)法規(guī)處處長楊清培介紹說,這3000元的罰單,是綜合了違規(guī)穿越四姑娘山所產生的救援物資、人員等費用后計算得出的!坝袃敇藴使芾硎召M規(guī)定是去年我們對整個四姑娘山景區(qū)、社區(qū)戶外一些俱樂部、戶外管理中心起草的,對社會公布后,到阿壩州法制辦備案,公示完之后我們才執(zhí)行有償管理規(guī)定。”
去年五一前夕,安徽黃山景區(qū)發(fā)布《黃山風景名勝區(qū)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是國內第一個公開發(fā)布的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發(fā)布前后,社會公眾對此事就存在兩種不同的聲音。有人認為,在人身安全面前,談錢是很不恰當的;但更多的聲音則認為,推行有償救援,是對旅游秩序的一種維護。北京外國語大學文創(chuàng)產業(yè)研究中心旅游研究所所長劉思敏就支持有嚴格限定條件的有償救援。劉思敏說:“如果在景區(qū)范圍之內,游客買了門票進去的,就有義務為游客提供相應的救援服務,但是超出了景區(qū)的范圍、超出了景區(qū)警示的范圍,這個后果就可能應該由游客自己承擔。其次,它不應該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說,景區(qū)和地方政府救援之后的收費不能高于成本!
劉思敏坦言,目前來看,推行有償救援的,還只是在極個別的幾個景區(qū)。更多還在免費救援的景區(qū),可能有道德方面的考量!暗谝稽c,對遇險的游客,哪怕他是闖入了危險區(qū)出現險情,大家還是期待像雷鋒式的救援,而不愿意付出代價。在這種社會心理下,如果收費的話,就可能會帶來負面影響,這是有些景區(qū)所忌諱的;第二點,這樣的極端事件雖然時有發(fā)生,但是跟龐大的游客基數相比,它還是比較小的。所以很多景區(qū)權衡之后,不想因小失大。畢竟很多地方也希望更多的游客去,也是對游客懷著感恩之心的,收費就必然傷感情,所以也有所顧忌!
劉思敏認為,事實上,哪怕現在所推行的有償救援,也是一種人道主義的救援,是在無條件救人之后,再去追償一部分費用。他說:“不用擔心它會變成一種營利模式,如果實行有償救援,對游客就是一種警示,游客當預計既有生命的危險,也會有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的情況下,對他的行為就會更加慎重,反過來就讓很多游客知難而退,不再去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