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將全面加強火災防范工作
2013-11-07 15:05 來源:央廣網河南分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6月11日凌晨,桐柏南路后河蘆村七層民房發(fā)生火災,造成兩人死亡,11人受傷;
8月23日晚,鄭州市商城路附近塔灣村一村民自建樓房起火,造成一女租客死亡;
11月4日晚上23點,鄭州經開區(qū)老南崗村一五層出租房發(fā)生火災,造成8人死亡,10人受傷。
城中村的火災頻發(fā)再度引起人們的重視,暴露出消防安全隱患。
鄭州將加強火災防控工作
昨日,記者從全市冬季火災防控暨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獲悉,即日起至明年3月份鄭州市將全面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fā)生。
據(jù)了解,鄭州市將全面加強火災防范工作,組織行業(yè)系統(tǒng)消防檢查,各行業(yè)、系統(tǒng)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直接監(jiān)管職責,自上而下逐級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城中村人口密集、人員復雜,很多人消防意識淡漠,存在一些租客使用違規(guī)電器等問題。此次排查將重拳整治城中村安全隱患,對城中村出租屋開展拉網式排查,三層以上(含三層)出租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的,必須設置2個安全出口,達不到標準的一律關閉。
嚴禁在過道內存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違禁燃放“孔明燈”將依法行政拘留
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yè);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shù)量不足、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單位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此外,對違禁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各行業(yè)、系統(tǒng)主管部門對消防部門通報的違法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法定權限及時予以查處。 (綜合鄭州晚報、人民網)
編輯: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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